第34章一车一双人
回家的路上经过当下百湖市最大的电脑城,他前世对电脑没有什么研究,上大学的时候买不起,毕业了又用不上,但这一世不同,他彻底改变了人生轨迹,计算机专业肯定离不开电脑,一台像样的笔记本还是需要的。
退一步讲,就算真的用不到,1999年拥有一台笔记本电脑,足以让他拥有人脉方面的梦幻开局。
以前世的经验,陈卓以为自己只要一进入电脑城,男男女女肯定围上来各种推销,可当他在电脑城里晃荡了十分钟后,却并没有一个人理他,让他不由痛心疾首,服务升级迫在眉睫啊!
一小时后,当陈卓准备离开的时候,可就不一样了,男男女女们笑的就像一朵朵鲜花一样,簇拥着陈卓,把他送出大门。因为他的手上拎着整个电脑城最贵的一台笔记本电脑,ibhinkpad240,号称时下最轻薄,售价两万四。
挥别了簇拥的谄媚男女,陈卓经过门口大镜子的时候,本已经迈过转头却又回来,看着镜子中的自己,脸上露出苦笑,怪不得。
从重生以来,各种事情目不暇接,高考、文抄公、卖邮票、卖书一件接着一件,他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自己的外貌,现在看着镜子中两寸多长的刺猬头发,嘴唇上黑乎乎的绒毛,一身穿了至少三年的蓝白运动服,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。
要不是底子还算不错,他都有点儿怀疑陆灵雪的审美了,这他妈也太low了!
现在他终于明白,为什么进去的时候没人理他了,这个德行任谁看到也都只当是个穷高中生来开眼来了。
是时候换个造型了!
陈卓拎着两万多块的笔记本就杀进了百货大楼,从百货大楼出来又冲进了理发店,等他再出现,便是脱胎换骨。。
头发直接用四毫米卡尺剔成了头皮寸,陈卓特别适合这种干净利落的发型,把他本就帅气的脸突出的更加棱角分明,鼻下的绒毛也剔除干净,上身一件白色修身衬衫,袖子简单的挽起来,领子解开三颗扣子,下身一条深蓝色牛仔裤,脚上一双黑色乐福鞋。
完全超越了这个时代的利落造型,让陈卓往路边一站就引来诸多目光。
“这小子一看就是刚放出来的,头发还没长出来。”
“妈妈!快看,秃子!”
“看见没?你要不好好学习,以后就会变成这个样子,进监狱,剃劳改头!”
……
这些话尽管打击不到内心